11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铁矿石中铅、砷、镉、汞、氟和氯含量的限量》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对其标准制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征求《铁矿石中铅、砷、镉、汞、氟和氯含量的限量》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制定的《铁矿石中铅、砷、镉、汞、氟和氯含量的限量》国家标准(计划编号20121719-T-605)已完成报批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
联系人:宋义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路77号
邮编:300456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电话: 13821575522
传真: 022-65661563
附件:
标准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