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十三五”将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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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保部门监测垂直管理,明晰国家和地方监测事权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十三五”工作方案》),为“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和运维机构监测行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专项指导性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人士指出,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
提出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人士指出,《“十三五”工作方案》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十三五”期间力求取得两方面突破:一是管理方面,通过完善法律规章、转变体制机制、加大质量检查和惩处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保障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评价和考核用国控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以及县域生态考核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二是技术方面,构建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障质量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尚在建设过程中,结合现阶段我国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网络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为实现两大突破,《“十三五”工作方案》针对不同要素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
一是环境空气: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质控体系及仪器参数变化预警体系。
二是地表水:2016年底,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规范性技术文件,制订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三是土壤环境:2016年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启动网络建设。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后不断完善 。
至“十三五”末,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用数据质量。
提出了五大任务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达到上述目标,依据三项原则,《“十三五”工作方案》提出了五大任务,十五条具体措施。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监测事权上收,稳步推进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和国家事权上收工作,实现“谁考核、谁监测”,解决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理顺体制机制,防止行政干预。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一是确定监测质量管理新模式。二是明确国家网的运行模式。三是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四是加大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培育力度。
完善技术体系。一是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二是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三是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四是加强质控新技术的应用。
创新监管机制。一是推进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三是将信息发布作为质控的重要手段。
严厉查处监测质量问题。建立质控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支持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来源:中国工业报 司建楠 孙宁松)